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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金手指呢

“宣瑞,这件事我只信你。”

我都快疯了!

什么就只信我啊?

我蹲在马路边上,烦躁地抓自己头发,仿佛生活陷入了无尽的绝望之中,深深地无力感,令我崩溃。

过路的人,看到我这样,根本无人在意。

毕竟在民国年代,突然有个人在大街上发疯,是十分常见的事情。

完蛋了!

已经被景无许发现了,要是再跟踪下去的话,我一定会死的。

“孤狼,你在大街上发什么疯?”

戴着厚重眼睛的瘦高个七鸽,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边,一脸不知所云的看着我。

我心情很是烦躁,看到有熟人出现,连忙起身求助:“你代替我跟踪景无许。”

七鸽双手抱在胸前,一副看破我内心深处的样子:“你这几天看上去很不对劲,都是在为景无许烦心?”

宣瑞双手无奈地抓了抓自己鸡窝一般的头发,烦闷地说道:“是啊。我都快疯了。你快救救我!”

我恳求地看着七鸽。

七鸽很不能理解地看着我。

“你最近太不对劲了!作为曹家四大金刚之首的孤狼,从来都不喜于色,不怒于心,不乱于心的,却在上周醉酒掉进井里被救出来后,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

怎么能不变一个人?

我在现实社会中拍戏拍得好好的,不知道哪个缺心眼的,将我推进井里,等我再次清醒过来后,我居然穿书了!

这书是我正在拍的戏,我是男主角,饰演的角色正是曹家的大少爷曹逸之。

结果穿书后,我从男主角成了男主角的打手,曹家四大金刚之首,那个神龙见尾不见首的专门帮曹家打点烟土生意的孤狼。

书里对孤狼容貌的描写很少,因为孤狼本人总是蒙着半张脸,但是那双如刀锋一般凌厉的眼神,就单单站在人群里,都不敢有人轻易直视。

加上孤狼手段残忍至极,基本上只要钱到位,孤狼什么都可以做。

孤狼因为经常帮曹家处理善后的事情,对于曹家敌对势力的收买更是没有放在眼里,甚至会二话不说就直接将挑拨离间的人斩杀了,因为此孤狼也被称为曹家最忠心的狗。

“最忠心的狗”的称谓,对于孤狼来说,不是贬义是赞美。

但是对于我来说,这样一个常年混在阴沟里面的打手,让我来演这个角色可以,但是让我真正去成为这样的人,是绝对不可能的!

谁能不痛恨鸦片?!

自18世纪初,英国人对华大量输出鸦片后,烟毒就残害了我国两百余年。

这两百余年,害得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更加是民国时期,中央与军阀各自为政,各路军阀为了争抢地盘,还大势纵容并鼓励种植罂粟。我们不仅被列强欺凌,还被自己人残害意志。

如今的局面,富的很富,穷的连饭都没有得吃,甚至街头随处都可以看到明码标价自己子女的父母!

我穿书而来成为了孤狼,却没有延续书中孤狼不同凡响的武功,现在身手就是和普通人一样。

别说拿枪杀人,让我跟普通打手打一架,都费劲。

我原本想和曹逸之请辞,让曹家放自己去过普通人的日子,结果再去曹家的路上,发现不少势力想要暗杀自己。

如果不是自己那几个靠谱的手下,我可能就是一穿书就直接死了!

人家穿越都有金手指,我除了一个“四大金刚之首”的名头,啥都没有。而且我从收到剧本到剧组开机,我对剧情的走向,也就才看了三分之一,然后就措不及防地就就穿书了!

我原本饰演的男主曹逸之,是当代最大帮派青头帮的大少爷。

曹家有两儿一女。

大少爷曹逸之过早背负家族重担,从小身处于尔虞我诈的环境中,行事冷酷狠厉。如果没有遇到前朝格格金尔若,这一辈子就一直深陷泥潭中。

二少爷曹冲之性格比较孤僻,上了大学之后,常年看不到人影。

家中最小的小姐曹慕青,现在才十五岁,就读南都中学。因为是家里头唯一的女儿,又是最小的那一个,从小被宠得十分霸道且不讲理,很是难服侍。

如果我穿书成曹逸之还好,就算成为如今啥也不会的废物,还有父亲曹策撑着,也能安然一生。

可为什么非得是在刀身上滚的四大金刚之首孤狼呢?

一点武功还没有,还被曹逸之派遣了新的任务:跟踪景无许!

景无许可是和彻头彻尾的疯子。

若说曹逸之坐上如今的位置是迫不得已,那景无许成为锤子帮的副帮主则是同自己父亲景志靠着一双手一路杀上来的,他和自己父亲景志相比,更擅于暗杀,并且是享受杀戮和混乱的疯子。

一想到要和这种人打交道,就不寒而栗!

我拉着七鸽进了一家茶楼的包厢。

“你替我去跟踪景无许。”

七鸽神情自若地先给宣瑞倒了一杯茶,然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为什么?”

“你也知道景无许是怎样的人,对吧?”

“知道,但是我从来没有见你害怕过任何人?”

我焦急地再次用力抓着了抓自己的头发。

原本的孤狼的人设,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你要是敢跟他硬碰硬,他就算手脚被都折断了,只要还能动,他都会撑着用嘴撕咬回去。

七鸽有些茫然和不解地看着我,似乎不是很理解我现在的行为。

七鸽:“景无许,对你做了什么?要不然也不会令你这样?”

“他给我送来一袋绿豆糕,还给我买了一张电影票!”

七鸽听到我说完这个,原本脸上没有什么神情,甚至流露出:这是什么大事!

等到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情绪比我还要激动:“什么!他发现你跟踪他了?”

“是啊。”

“你跟踪人从来没有失误过的?而且除了我们四大金刚外,就只有老爷,大少爷和小姐见过你真面目。”

这就是重点啊!

因为我现在是孤狼,但又不是孤狼啊。

在我纠结要不要告诉七鸽,自己现在功夫全失的时候,七鸽开口道:“就算他知道你有跟踪他,也不可能知道你就是孤狼?”

“他喊我名字了,还是本名!知道我本名的人,本就不多。”

“什么?”七鸽满脸震惊:“这件事告诉少爷了吗?”

提到少爷,我就更是烦闷,紧皱的眉头感觉都能夹死一只苍蝇了!

我都害怕在这种随时都可能丢掉性命的地方继续待下去的话,我可能随时都能因为自己每天感受到的所有压力,突然暴毙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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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不是不知道,现在大少爷因为金小姐和景无许的事情,烦心死了。我可从来没有见过大少爷情绪这么稳定的人,居然因为一个女人而变成这样!”

七鸽也表示无奈:“确实现在家里一团乱。老爷和大少爷两人心情都很差,毕竟除了金小姐和景无许存在暧昧不清的关系外,景无许还截获了咱们曹家一批从国外购置的军需物资,这军需物资是打算卖给钱大帅的,结果被景无许抢了。大少爷让你跟踪景无许,目的就是想要探到那批货现在在哪里。”

“你也知道,从我喝醉了掉进井里,一切都不对劲了。干什么搞砸什么,连我最擅长的跟踪,都被景无许察觉了。”

七鸽不免担心地说道:“被景无许发现这件事还是得告诉大少爷,毕竟景无许今后更加谨慎小心的话,到时候你想要找到他截获曹家货的证据就更难了。”

“换做你是我,你会怎么做?”

七鸽喝了一杯茶后,让自己情绪恢复:“找金小姐。”

“金小姐?”

七鸽肯定地点头:“只要你找回金小姐,有金小姐帮你说话,想必大少爷也不会怪罪你。”

按照我知道的剧情,男主和女主的想要解开误会,那得等到恶毒反派景无许炸瞎了男主左眼,杀死曹家家主并吞并曹家产业,女主才会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谁。

现在女主虽然爱着男主,但一直在逃避这段感情。

毕竟曹逸之可不是善男信女,混迹黑白两道,身边美女如云,根本无法给女主想要的踏实平凡的生活。

金小姐,原名金尔若,出身于已没落的满清皇族,身处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思想前卫,对自由和平等充满着无限的憧憬。

她虽然爱曹逸之,但是她有自己的追求,并不想被包办婚姻所束缚,更不想过早为人妻,在家相夫教子。

但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她金尔若就是曹逸之的未婚妻,各方还势力都盯上她。

她依旧天真浪漫地到处跑,甚至还跟曹家的死对头景家频繁来往。

我想到金尔若,连忙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

天啊!

“我怎么把这件事给忘了!”

七鸽充满疑惑地看着我:“怎么了?”

“快走,咱们一定得阻止大少爷撞见金小姐和景无许在一起。”

七鸽:“什么?”

来不及解释了。

按照剧情走向,金尔若约景无许来茶楼谈青年会成立的事情,正好曹逸之办事路过看到他们行为亲密地进入茶楼。

本来丢了一批军需物资就心里一肚子火没出撒,又看到自己的未婚妻和自己死对头走在一起,曹逸之直接失去理性举着枪就进来,欲直接杀了景无许。

现在正是军阀混战时期,各方势力都在盯着曹家和景家。

他们虽然是死对头,但是在这个时期,属于唇亡齿寒的关系,谁也离不开谁。

要不然,明明知道是景家动了自己家货,暂时也不敢贸然挑明,就是怕这件事被军阀知道了,少不了来找麻烦。

毕竟这年头,有枪才是王。

当我正欲推开包厢门的时候,我停下来了。

我今天会死!

按照故事线的发展,我已经是在暗处跟踪景无许来着,然后亲眼目睹到曹逸之对着景无许开枪,立马冲了出来欲阻止。

曹家忠心的狗,可不能看着自家大少爷犯错。

最后,一枪毙命!

我要是出了这扇门,我就会死。

一想到子弹击中心脏位置的那种疼痛感,我胆怯了。

我完全不敢动。

就在这个时候,七鸽好死不死地直接打开了门。

门开的那一瞬间,正好看到景无许和金尔若出现在视线中!

第2章 好巧不巧

我看到景无许和金尔若两人并肩都在一起的时候,还没有来得及惊讶,便看到曹逸之举枪,瞄准景无许心脏的位置。

天啊!

我要疯了!

是阻止,还是看着事态发生?

在我脑子还在纠结的时候,我的身体已经不受控制朝着景无许而去。

不知道是我看错了,还是什么。

当我伸手拉住景无许手腕朝着自己而来的时候,景无许脸上一开始流露出错愕惊讶的神情,紧接着眼角眉梢都带着温柔的笑意。

当枪声传入我的耳朵里的时候,我瞬间忘记了这一切,闭上双眼试图强忍害怕的心情。

毕竟我现在是曹家四大金刚之首的孤狼,只是听到枪声就被吓破胆,算什么回事。

等我缓过情绪后,微微睁开双眼的时候,眼前一张硬朗有棱角充满成熟男人气息的脸映入眼帘中。

这是我一直都羡慕,想要的长相。

因为我本身长得偏清秀样子,是那种唇红齿白,浓眉大眼的青涩少年模样。

作为曹家四大金刚之首,这样的长相完全没有一点震慑力,所以经常戴面具示人。

现在看到我梦中一直想要的硬朗帅气的成熟男人模样的长相,心跳莫名加速,直到听到:“我今天就要杀了你!”

我连忙缓过神来,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力量,连忙将撞入怀里的男人拉到自己身后,自己则用脑袋挡在曹逸之的枪口。

曹逸之眼眶红润地看着我:“连你要背叛吗?”

我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处。

按照书中剧情发展,我今天会为了阻止曹景两家发生矛盾,为景无许挡枪,当场死亡。

只是这一次我没有选择挡枪,而是拉开了景无许!

都快吓死我,要不是我机智,我就要体验吃枪子的味道了。

在我庆幸自己还没有死的时候,突然意识到自己额头上顶着的冰冷的枪口

我真的要疯了。

刚躲过一劫,又来一劫!

我真的很害怕疼。

这一枪爆头,会不会疼死我啊?

不对,不对,人死了,还怕什么疼啊。

但是真的怕啊。

我真的怕死,又怕疼的。

我要疯了,我脑子怎么又抽筋了,又给景无许这个疯子挡枪啊。

按原始剧本,孤狼的死并没有改变什么,甚至还进一步激化了曹景两家。

曹逸之还在因误杀了孤狼自责的时候,景家就联合军阀开始密谋吞并曹家的家财,最后利用金尔若,一步步将曹家吃干抹净。

都这样了,我还挡什么枪啊。

当我看向曹逸之解释的时候,七鸽窜出来拦住曹逸之,说道:“大少爷别冲动。”

曹逸之破口大骂:“干××,他抢老子的人,让老子怎么冷静!”

“曹逸之,你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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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尔若清脆悦耳的声音传来。

金尔若脸上的惊吓之色还没有褪去,她紧紧拽着自己长裙一角,试图让自己有安全感。

“在你眼里,我就是如此不堪女人吗?”

金尔若的声音略带嘶哑。

曹逸之看着金尔若那眼中含泪,楚楚可怜的眼神,原本于心不忍,但最后说出来的话确实:“你是我的未婚妻,和其他男人眉来眼去算什么?”

金尔若对曹逸之很是失望,拿起曹逸之举枪的手对着自己额头。

“今天给你两个选择,一杀了我,二解除婚约。”

曹逸之眼里闪过一丝的惊诧,紧接着眼神锐利地看着金尔若说道:“金尔若,你不要挑战我?”

金尔若从未在曹逸之面前有过任何的胆怯,于是不甘示弱地说道:“曹逸之,你是你,我是我。你有你的事情去做,同样我有我的事情去做。我从未干预过你所做的事情,你也有无权干预我想要做的事情。”

金尔若是个很简单的人,一向有什么说什么。

曹逸之一向沉着冷静,杀伐果断,只有面对金尔若的时候,总会失去理性,并且感到不安和脆弱。

我是完全不懂,明明两个人都深爱着彼此,还非得相互折磨。

何必呢?

我松开抓住景无许的手,正欲起来劝架,没想到下一秒被景无许的脚一绊,顺势跌落在景无许怀里。

更令我无语的事情,我TM的居然好巧不巧的一嘴亲在了景无许的喉结上。

紧接着感受到周围炙热 地目光正看着我,要是在这样僵持的话,一定会吸引更多的人关注。

我连忙推开景无许,然后假装镇定地看向曹逸之和金尔若,说道:“大少爷和金小姐,这里人多眼杂的,要是传出不好的事情,不仅对曹家影响不好,甚至对金小姐名声也不好。”

曹逸之看了一眼我,又看了一眼景无许。

想必刚刚那尴尬的一幕,被在场的所有人都目睹了。

不行,我不能尴尬。

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其他人。

曹逸之没有再说话,而是拉着不情不愿地金尔若离开。

景无许也没有追究什么责任,更加是什么话都没有说,不知道又在密谋什么。

我也十分没有出息,不敢再多看景无许眼睛半分,怕自己强装淡定的伪装被那双睿智的眼神看破。

在走出茶楼的时候,七鸽用拳头打了一下我的肩膀。

卧槽,这家伙是吃铁长大的吗?拳头这么结实?

七鸽说道:“可以啊。你那招是怎么想出来的?直接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尴尬了?”

我直接白了一眼七鸽。

要不是这家伙打开门的话,我也不至于参与到这三个人的中间搅和。

紧接着七鸽露出担忧的神情,说道:“不过,你那行为也不害怕得罪景少。这家伙可比我们大少爷还要疯,是个更不好惹的主。”

我就是知道啊,可能怎么办啊。

我穿书过来,什么本事都没有,连传说中孤狼的本事一点都继承到。

跟踪一个疯子,还被发现。

甚至对方还知道我真名!

现在还直接做出在老虎嘴上拔牙的举动,现在看着老虎没有对自己怎么样,将来不知道怎么报复回去。

与其在这里担惊受怕的,还不如买瓶毒药,了却此生。

我下定决心后,对七鸽说道:“给我弄瓶有剧毒的毒药过来,最好是那种,沾一滴就可以立即死亡的那种。”

七鸽眼前一亮:“你想先下手为强,神不知鬼不觉毒死景少?”

我要是有这个本事的话,早就杀了景无许,还用得着毒药。

不过我没有打算和七鸽说出自己的真实的意图。

“我自有安排。”

七鸽:“那我现在去给你弄。”

回到曹家。

曹逸之扛着金尔若直奔自己寝卧。

不用多想,这是要一开始卧室内还传来激烈的争吵声,还有物件被砸的嘈杂声,但是没有多久便传来急促耕耘的喘息声。

曹逸之作为南都最大势力曹家长子,从小就接受严格的教导,当做曹家未来继承人培养,除了经商之学外,还精通古今中外的兵法与先进思想文化。

曹逸之除了内在学识与修养外,容貌也生得极其出众,里里外外,完美得无可挑剔。

不仅是女人,连男人都会为这样性张力满级的男人吸引。

却唯独金尔若。

曹逸之在遇到金尔若之前,换女人比换衣服还频繁,如今能进曹大少爷卧房的女人只有金尔若一人。

曹逸之从一开始的玩玩,到现在所有的情绪都被金尔若牵着走。

这是曹府所有人都意料之外的。

甚至曹家还直接到金家提亲,定下了这门婚事,婚期将在两个月后举办。

如今两人的相处,和已婚没有任何区别。

凌晨时分,曹逸之给我打电话,是手下的人接的,让我到曹府一趟。

我满脸怨气地起床。

从穿越过来,我就没有好好睡觉过,整日提心吊胆的。

如今,已经做好自杀的准备,焦虑的心情这才得到放松,好不容易睡个舒适安稳的觉。

结果可好,被人半夜一个电话就叫过去。

这打工人,是从古至今都这么卑微吗?

到了曹府,我强行振作精神,跟曹逸之汇报了这段时间跟踪景无许的事情,包括解释景无许和金尔若来往的原因,是冲着建立青年会而来。

青年会成立的目的,是号召有志青年投军报国,大肆宣传救国真理。

这样的组织不少,但大多数都被军阀势力打压,不少爱国学生,横死街头。

金尔若之前和曹逸之提过,想要曹逸之帮自己,结果却被曹逸之明例禁止去做任何反动宣传的事情。

这导致金尔若对曹逸之很是失望,正好景无许此时对她抛来了橄榄枝,并提供资金支持。

今日两人到茶楼,就是商量青年会成立的事情。

“少爷,您也了解金小姐的脾气,她执意要去做的事情,就算您不答应,也会找其他人帮忙的。与其这样,还不如放手让她去做,至少也能知道她在做什么,和什么人来往。”

曹逸之沉默了片刻,说道:“我自有分寸。”

紧接着曹逸之拿出一个皮箱给我。

我打开皮箱一看,我的天啊,银票和金子满满一箱。

这里少说也得有几万吧。

我惊讶地同时,又不禁皱起了眉头。

曹逸之:“这是你这段时间的报酬。”

“谢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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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逸之:“还有一件事需要你去做。”

我就知道。

曹逸之:“我手底下出现了叛徒,将我们与北都军阀来往文件盗走,我猜想是景家所为,我需要你帮我去景府调查,包括那批突然消失的军火。又任何线索,和异常都给我搜集起来。”

啊?!

去景家调查?

我就是小菜鸡啊,连跟踪景无许都被发现了,要是去景府的话,那不分分钟钟就暴露行踪了?

曹逸之见我惴惴不安的样子,问道:“有顾虑?”

我能说我有顾虑吗?

我还没有告诉曹家大少爷我被景无许发现的事情,要是说出来了,是不是就要当做废棋处理掉了。

我不想被乱杀打死,那得多疼啊。

我手无意识地摸了摸裤子口袋里面放着的“三步散”毒药,三步之内必死。

与其被景无许杀了,我宁愿吃“三步散”死去。

在我想要开口的时候,曹逸之深情愈发地严肃:“宣瑞,我能信任的人只有你了。”

我咽了咽口水。

往事记忆从脑海中浮现。

我是个孤儿,从西北逃荒到了南都,六岁饿晕在街头,正要被野狗啃噬的时候,被十六岁的曹家大少爷所救,之后便一直留在曹家,为曹家鞍前马后。

在我十岁那年,曹家为二少爷曹冲之举办十岁生日宴会,其仇人混入其中。

当日二少爷将自己外衣披在我身上,自己便去上厕所,我与其他人留在后花园内,让仇家误认为我就是曹家二少爷,意图绑架。

在我拼死挣脱之下,对方意图将我射杀,是曹逸之奋不顾身救下我。

看着一直视我为亲人一般的曹逸之为救我身受重伤的时候,我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成为最强之人,守住曹家,守住大少爷,成为与大少爷能够并肩作战的人。

就算被称为“曹婻諷家的狗”,我也心甘情愿。

“少爷,我一定不辱使命。”

第3章 狼入狐口

我后悔了!

我干嘛一腔热血,就答应曹逸之啊。

我应该坦然说出我武功全失的事情,并告诉他我已经被景无许发现了。

与曹逸之这么多年的感情,曹逸之也不至于会杀了我。

但是为什么我就是说不出口呢?

我坐在床上烦躁地抓着自己的头发。

“我真的快疯了,怎么穿越过来,每天都过得提醒吊胆的。”

我再次打开曹逸之给的皮箱。

这皮箱的几万块,在这个年代可是巨款啊。

不过以我现在的身份,也不差钱这几万块。

对于这些钱,我也没有太大的感觉。

我拿出口袋里面放着的“三步散”,打开陶瓷盆,里面有两个黑色的药丸。

我拿出一颗,死死盯着。

我是吃?还是不吃呢?

就这样选择自杀吗?

这多没有出息啊。

但是不吃的话,我早晚都会死在枪下。

一想到子弹射穿我心脏的画面,我心脏处不由自主觉得一阵刺疼。

我将毒药放进我嘴边纠结了半天,我最后还是没有吃下去。

我再次烦躁不安地抓了抓自己头发。

谁不怕死啊!

最后我将皮箱里面的银票和金子都放进我的保险柜里面。

这保险柜都塞满了,都不是什么正经来路的钱。

原本的孤狼就是负责曹家烟土生意,那钱赚得可不只有这一个保险柜这么多。家里放的这些钱,还只是我账户上的冰山一角。

我既然穿书来了,除了听从曹逸之的命令外,我应该还得做些什么。

金尔若想要成立青年会的原本剧情走向,她是在曹家落败之后,借助自己人脉救下曹逸之,并让曹逸之与自己联手,金盘洗手,加入救国的队伍中,最终成立的青年会。

这个青年会前期因为资金短缺的问题,崩临解散。

甚至后来金尔若为了救被关押的学生,惨遭侮辱。

后来自己父母惨死在日寇手下,连她最疼爱的弟弟都被当众活/剥。

若不是心怀救国之心,憋着这一口气,她也撑不到最后,不仅重振曹家产业,并为革命捐出全部身家。

我连忙起身,留下一份遗书。

若是此次去景府能够活着回来,定当与金尔若站在同一阵营,让曹家产业转型。

下定好决心之后,我让人三天之后将遗书送到金尔若手上。

并叮嘱:除了金小姐外,不许让任何知道,包括大少爷。

紧接着我按照我记忆中对景府内部结构印象,定制了相关的搜索计划,连逃跑路线也考虑好了。

若是能活下来,自然不能那么窝囊地死去,多多少少也不能白来一趟。

幸好穿书过来,还有过去记忆可能利用,包括我也是看过三分之一剧本的人,要不然真的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按照剧情发展,孤狼被曹逸之误杀的第二天,也就是今天,曹家为孤狼准备葬礼的时候,景无许派人绑架了金尔若及其家人。

现在我没有死,不知道景无许绑架计划是否还会继续?

我找来曹家四大金刚中,最值得信任的七鸽。

在原剧本中,七鸽是革命党的卧底,专门为革命党提供情报支援,也是唯一一个陪曹家走到最后的人。

我让七鸽派人暗中保护金尔若和她的家人。

自己则潜伏在景府附近,趁着景志和景无许带人离开后,便从自己十三岁左右的时候挖的一个狗洞潜入景府。

当时之所以出现在景府,是因为那段时间曹景两家关系还没有闹得太僵。

是曹家夫人突然病死之后,曹景两家关系才越来越差。

曹景两家交好的那段时间,他跟随大少爷来过好几次,所以对景府的格局还是比较熟悉的。

之所以挖这个狗洞,是因为景无许的狗没有套好,跟着我追,吓得我一路狂飙,四处乱窜,无意中发现了这个狗洞的。

为了快速逃跑走,我都不知道我哪里来的速度,在狗洞的原本基础上,再次扩·张了,这才逃了出来。

不过这个狗洞,除了我和那条狗知道外,应该是没有人发现这个地方的。

我来到狗洞前的时候,这里杂草丛生,洞也没有堵起来,我很顺利进来了。

若不是当年追着我跑的那条狗,前年因病去世,景无许没有再养狗,我也不可能这么顺利就进来了。

虽然没有功夫傍身,但是作为学校篮球校队的校草,身手什么还是挺灵活的。

在这个没有防盗网的年代,入室还是简简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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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景府也是欧式建筑,里面的装潢很是富丽堂皇的,视野也十分开阔,可以藏身之处甚少,我只能加倍小心才行。

任何风吹草动都能刺激到我的神经。

我第一站,就是潜入到景府仆人的换衣间。

我四处寻找男家仆的衣服,结果不是少裤子,就是少上衣,最后不得不找了一身大码的女家仆的衣着换上。

我头发虽然不是很短,但是也没有女人那么长。

伪装成女人,多多少少会露馅。

我不得不在头上戴上丝巾,让自己尽量像女人一点。

刚准备好之后,换衣间的门就被推开了。

我如同受惊地兔子一样,吓得一哆嗦,本能地就要朝着窗外逃走。

“小葵,躲这里偷懒!”

一个中年妇人喊道。

我低头不语。

这个人是景府的奶妈阿贵嫂,从小照顾景家两兄弟长大。

我咽了咽口水:怎么出师不利?刚潜入就遇到对景府小人知根知底的人!

我摸了摸腰间的枪。

“别墨迹了。今晚是大少爷的生日,记得去城东去拿预约好的蛋糕,还有叮嘱厨房做海鲜的大厨,一定要做清蒸去腥,少爷可吃不得半点辣的。”

没有认出来我?

我连忙低头跟着阿贵嫂出去。

阿贵嫂看着我畏畏缩缩的样子,有些不满地说道:“要不是念在你是远方表妹的二表舅的姑妈的孙女,我也不会将你招进来的。你进来了,可别给我丢脸。”

我用余光看了一眼阿贵嫂。

阿贵嫂眼睛红肿着,脸也肿得更石榴一样。

想必是过敏了。

“你这个头怎么又窜高了一点啊?女人长这么高,很难找到匹配的男人的。”

阿贵嫂看我也是眯着眼睛看着。

难怪会认错人。

“你啊,给我省点心。我海鲜过敏,现在我要去医院一趟,家里的事情暂时交给你,给我好好做,不要偷懒。”

我慢慢跟着阿贵嫂身后走着,就在拐角处,我看到一个人影,下意识就随机打开一个房门,躲了进去。

紧随其后的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阿贵嫂,对不起,我吃坏了肚子,我还得去一趟厕所。”

阿贵嫂被吓一跳:“哎呀!你怎么突然窜我前头来了。”

女人:“我,我憋不住了。”

“哎呀!别当着我面放屁啊,快去,快去。”

我这才松了一口气,这才认真打量着这个房间的一切。

这是一个普通杂货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景无许的书房,在三楼的最左边。

现在是需要顺利上三楼。

我欲打开房门,便看到巡视的家丁出现。

我连忙关上门,等到没有动静后才出去。

趁着那个小葵在厕所拉肚子,顶着她的身份顺利上三楼再说。

我看到窗台上放置的芍药盆栽,连忙去拿,却看到盛开的芍药花居然是并蒂在一起的,这是十分少见的。

我也顾不上其他的,拿着芍药盆栽,假装淡定地朝着楼上而去。

越是心无杂念,越是坦然,越是顺利。

一切都很顺利。

我到了景无许的书房,将盆栽放在书桌前,然后便开始用七鸽给地迷你照相机拍下书房的所有资料。

不论有用没有用的都有拍下。

在我搜索书桌最下方的抽屉的时候,居然发现了震惊我三观的事情。

景无许居然和革命党有联系。

这家伙不是个只知道杀戮的疯子吗?居然会干人事?

这就是人不可貌相吗?

我看剧本的时候,也没有说景无许盗走的那批军火是送给革命党的。

不过编剧和导演给到的剧本,也只有关于自己饰演角色的一部分,并没有多余透露出其他人的剧情。

不过,这么重要的文件,景无许这么谨慎的人,居然会放在抽屉里面!还如此杂乱无章地摆放,想必是突然有人在他办公的时候,突然进来,令他不得不急冲冲地放置于此。

想到这里,我不免有些紧张起来。

自己亲眼目睹景志带着景无许出门,说不定是景志突然叫景无许出去,才会慌慌张张地将这些重要的东西,暂时放在这里。

这些资料可是关乎景无许的性命的事情,他一定会找机会溜回来的。

此地不宜久留。

我将一切重归于好,然后准备拿着芍药盆栽离开的时候,听到门外传来动静。

“少爷好。”

是景无许回来了!

我的心开始狂跳不止,手心开始出汗,现在怎么办?

那越来越近的脚步声,令我闭住了呼吸,不知所措。

我连忙到窗户边上,将芍药盆放下,紧接着打开窗户,看到这三层楼的高度,远比我想象中要高得多。

我这个小菜鸡身体素质再怎么强,也不会飞檐走壁啊,摔下去,就算不死也得骨折,甚至成为植物人的可能性都有。

我看着这个窗户对着的地方,正好是狗洞所在的位置。

我连忙将手里的相机扔向狗洞所在的地方,看到相机落在草丛的位置后,慌忙将窗户关上。

因为紧张而手忙脚乱的,无意中不小心碰到窗户边上的一个精致的中式大花瓶。

当我以为大花瓶就要落下的时候,我已经紧闭上了双眼。

真的绝望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与此同时,房门打开。

等我睁开双眼的时候,发现花瓶没有落下,眼前已经多了一个人,正警惕充满杀气地看着我将身后的门关上。

我咽了咽口水。

最后还是被景无许发现了。

与其被景无许一枪打死,还不如吃下“三步散”,死得无痛苦。

我连忙拿出一颗药丸吞下去,然后下定毅然赴死的决心看着景无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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